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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丁克并不是没来由的。

我十四岁那年,父母正常驾驶,为了躲避旁道突然冲出来的孩子,一头撞向了路边的桥梁。

父母当场死亡,我在后座的冲击力比较小,得以存活下来。

可交警只认定是交通事故,那小孩才五六岁,懵懂无知的年纪,根本负不起任何责任。

尽管那小孩的家长一直向我道歉,甚至要给我磕头谢罪。

可我的父母就是回不来了。

从那以后,我分外讨厌小孩。

特别是。

我望向那个女人身旁的男孩。

这样懵懂无知,人憎狗嫌的小男孩。

「房子,我一套都不会给,有意见,你可以去告我。」

我站起身来,准备离开这个让我不适的地方。

婆婆拧了眉,像要为她家的唯一香火出头,也跟着站起来。

「汪莉真,你有没有良心啊?你占着志诚老婆的位子八年,一个蛋都不下,志诚都没说要跟你离婚,对你不薄了吧?」

「那些房子本来就不是买给你的,小余都说给你分一套了,你别贪得无厌!」

「可你连志诚给自己孩子买的房子,你也要吞掉?」

若是平常人,可能就被她道德绑架上了。

可我根本不在意周志诚,更别提他这个八年来都看我不顺眼的妈。

「你别急着给别人出头啊,妈。」

「这孩子连亲子鉴定都做不了,你怎么认定了,他就是你的宝贝孙子呢?」

我话音刚落,那男孩突然爆发出尖利的哭喊声。

三四岁的孩子已经能稳当走路了,他却跌跌撞撞闷头冲过来,想要往我肚子上撞。

我毕竟是个成年人。

侧身一闪,那男孩摔倒在地,哭得更加大声。

我讨厌小孩。

那姓余的女人尖叫一声,猛地扑过来抱住她儿子。

随即扭头怒骂。

「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恶毒,他还是个孩子,要是摔出什么三长两短,你难道能负责吗!」

「连一点爱心都没有,志诚是怎么看上你这种人的!」

爱心?

我已经算有爱心了,若不是这女人和婆婆都在场,那男孩摔倒的时候,我可能还会补一脚。

是孩子就有犯错而不被追究的资本了?

我还是精神病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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