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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敬年一瞬间微怔,反应过来又是冷笑。

“破乐队,方絮笙,你还真让我另眼相看。”

“能力不足被赶出去,现在开始贬低自己的过去。”

他的话夹枪带棒,方絮笙听着,却有些烦躁起来。

她为什么要在这里浪费时间?

随即嗤笑一声:“我说得不对吗?”

“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的主唱,动不动就乱节奏的鼓手,还有半点存在感都没有的吉他和贝斯,我自己做起来的我不知道吗?”

方絮笙说着顿了顿,又意味深长开了口。

“哦对,还有一个眼瞎的主理人。”

方絮笙说完就走了,独留下周敬年在原地愣神。

其实这些问题他都知道,只是他全心寻找着贴近sees的主唱,从不关心。

而且出了意外,也会有粉丝帮忙鸣不平。

“不是吧,还有人质疑昨死的实力呢,昨天只是因为现场太high激动了而已。”

“又不是方絮笙那种致命错误,有的人别太恨昨死。”

乐队的歌迷众多,像浮华的表象,将问题挡得严严实实。

可现在,这遮羞布却被方絮笙挑开,暴露出溃烂的血肉。

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方絮笙,像一只利箭,正中靶心。2

无端地,他想起了sees唯一一首歌。

曲风独特,像月色下被浓雾裹挟生满铁锈的刀,隐得飘渺靡丧,带着沉沉死气。

静静躺在那里,好像能任人搓揉拿捏,可伸手去碰,不仅被割伤,还会致命。

周敬年还记得,两人成立乐队时方絮笙写的第一首歌。

“怎么样?”

迎着方絮笙希冀的目光,他戴上耳机,听见曲声传出的瞬间却僵硬在原地。

和sees的风格一模一样,他几乎分不清。

像是终于拨开浓雾,让周敬年触碰到那高高在上的月光。

感受着越来越快的心跳,他摘下耳机,激动地将方絮笙抱紧。

“好,太好了,我就知道,我找的就是你。”

后来那首歌确实火出了圈,昨天已死出道半个月便被冠上殊名。

“sees曲风的传承者。”

周敬年还记得,当方絮笙看见这标题忽然乐了,笑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“笑什么呢?”他问。

“没有。”方絮笙收了笑意,又感叹着摇摇头,“就是觉得有意思。”

所以,方絮笙真的是……

周敬年愣神许久,心绪翻涌不定,林薇看在眼里,却着急起来。

她咬咬牙,挤出笑意来到周敬年面前。

“敬哥,在想什么呢,你不会真的相信方絮笙的话吧?”

“她在乐队待了那么多年,什么表现你不是不清楚。”

“要真是sees,你怎么会认不出来呢?”

“而且江弋的手段你我不是不知道,你忘了那件事吗……”

周敬年默默听着,瞬间清醒过来。

方絮笙不可能是sees。

若真的和自己追随了那么多年的人相伴这么长的时间,怎么会认不出来?

周敬年冷冷一笑,倒忽然对扫墓人的舞台起了兴趣。

他倒要看看,方絮笙怎么作茧自缚。

周敬年回到座位上坐下,前面就是扫墓人的位置,空无一人,散乱地放着些东西。

看着空空的座位,他却怎么也静不下心。

最后,他打开手机,给sees发去了消息。

“今天乐队录节目,你没来看看吗?”

发出的瞬间,“叮咚!”一声提示音响起,周敬年抬眼望去。

只见前排桌子上放着的手机,亮了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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