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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岁的女儿非要跟四十多岁的男人在一起。
她说那男的会给她很多钱,不像我,一个月就给两三千生活费。
她指责我不该在离婚的时候争夺她的抚养权。
她要是跟爸爸,现在就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。
当初离婚是因为前夫家重男轻女逼我再生个儿子。
我不惜净身出户也要带她走。
我给她全部的爱,将她培养成名牌大学学生。
到头来,比不过一个给她花钱的老男人。
后来,她将外头的男人引进门,男人恨我想拆散她们,持刀将我捅死。
再醒来,我竟重生回到了和前夫离婚时。
这一次,我不会再带女儿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