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傅景的生日,当我把装着验孕棒的礼物递给他时,他原本洋溢着笑容的脸上在打开盒子的一瞬间却僵住了。
「怎么这么不小心?」
他语气里只有责备,并没有想象中的喜悦,也没有我梦寐以求的求婚。
「如今你我事业稳定,有孩子不好么?」
他将那盒子重重放在桌子,「现在还不是时候,打掉吧。」
那语气冰冷的仿佛扔掉一个不重要的玩意,我一时愣住了。
「没听清么?我说,打掉。」
我听清了,听的异常清晰。
「傅景,你可真够狠心的!」
我转身收拾起行头就要走,傅景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,毕竟分手我们也闹过无数次了,最后我都悻悻的回来了。
他笃定我不会离开。
毕竟,我曾经追了他七年,为了他,放弃了梦寐以求的艺术专业,追着他上了同一所大学,日日赖在他身边。
他们都说,我是个舔狗。
我知道在他们的眼里我就是个笑话,可我不在意。
高中的时候,操场上飞来的篮球即将砸向我的那一刻,傅景挺身而出的场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。
这种一见钟情似乎老套,也不能被人理解,可我就是这般执着的喜欢上了他。
此后,他打球我递水,他吃饭我端碗,关于他的一切,我记得比自己的都清楚。
就这样赖他在身边七年,直到大学毕业那年,他才终于肯跟我在一起。
他很快提出了同居,尽管朋友阻拦,但是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。
我好不容易才跟傅景在一起,巴不得天天跟他粘在一起。
傅景不是普通人,他是傅氏集团的公子,这三年,我像个任劳任怨的保姆照顾着他,他则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我毫无怨言,毕竟我是真心喜欢他。
我也不在意外面的传言,说我一心想嫁入豪门,才像个舔狗一般。
我自己也有稳定的工作,中间我们也曾闹过分手,就这样分分合合的,居然过去了三年了。
前几天我给他洗衣服的时候,从口袋里摸索到一个戒指,我欣喜若狂,以为我们终于要修成正果了,我才策划了这一出恶作剧。
看来那戒指,怕不是给我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