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彦捡起情书,并不在意,转头就亲自去跟白露告了白。毫无意外,白露答应了他的告白。他们顺理成章成了男女朋友。我哭了一整晚,隔天醒来,发现全世界都知道了他们成了男女朋友,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。但我是真的爱沈彦,我在他身边呆了太多年了,已爱入骨髓。我认为我才是最适合沈彦的人。我又跑回去找他,乞求他与白露分手。这是我第一次低声下气求一个人。沈彦跟我保证:「陈秋意,你让我好好跟她谈一次恋爱,我后面肯定会跟她分手,最后还是会跟你结婚。」我拒绝摇头,质问他:「沈彦,你是不是不爱我?」沈彦回道:「秋意,就一个月,可以吗?」我最后心软点头答应了。这是我第一次在情感上让步。心里痛得无法呼吸。我告诉自己就忍一个月,如果他还不分手,那我就离开成全他们。可是我忘了,感情是不能让步的。一步让,步步让,最后满盘皆输。这天起,我跟随的人,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。白露不喜欢约会的时候有第三人在一旁,跟沈彦说了她的不满。沈彦意有所表道:「有她在,我们约会更顺利,你等着看!」于是我成了他们的电灯泡。名副其实的舔狗。毫无尊严。他们约会,我帮忙买电影票,定餐位,做旅行攻略。我还成了沈彦约会的幌子。只要需要出行报备的约会,他定会跟家里人说是跟我去约会。我也会跟家里人说是跟沈彦出去玩。我对他的爱,越来越卑微。两家家长以为两个人好事将近,欣慰点头。殊不知,其实是沈彦跟白露约会,而我跟自己约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