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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以前,在出席某个开幕剪彩活动时,宋子渊细心地随助理一起帮我挽起裙裾,我一低头却无意觑到了他腕上的两三条划痕。

那是细长,新鲜的伤口。

“你的手怎么了?”我急忙蹲下,拧着眉,焦急地托着他的手问道。

他愣了愣,脸上闪现了一丝复杂的情绪,但很快又面色柔缓,有些不好意思道:

“上个月,宝贝你不是说想养只猫”他将我扶起来,反而先宽慰我。

“我今早抽空去挑了一遍,没想到被一只不听话的划了几道口子”他温柔含笑地摩梭着手上的口子。

“可真是,不听话啊”他低声道。

那时我并没有想太多,只是嘱咐了两遍让他一定要去医院打疫苗,清理伤口。

晚上打开门,我收到了一只布偶猫,很美貌,却蠢兮兮,我叫她大福。

当我如今点开众多视频中的一个时,才堪堪有了答案。

那房间的配置就是在活动的更衣室,另一个特殊更衣室。

他卷起衬衫的暗色格的袖子,解开了领口的扣子,先是站在那里一边欣赏这女孩自己脱完衣服换上性感内衣,摘下手腕上一款样式简单的手表。

小心的搁在桌案上的金丝绒布上

可笑吗?即使在这个时候,在这个旖旎又肮脏的时刻,他还是书卷气十足的气质

那是我为他买的第一支手表,并不是那么有名的牌子,却花光了我实习时第一笔工资,新推出的款式,我想他一定喜欢。

我记得他拿到手表那一刻眼睛里的雀跃无比,他紧紧抱着我,抱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,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我扑到床上。

他吻着我,一刻也不停:“明仪,我真幸运”

如今她在另一个陌生年轻的女孩面前,

女孩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腕。

他吃痛地叫了一声,甩开女孩的手,他看了看手,下一秒就扯起女孩的头发将她往墙上狠狠撞,女孩像块破布一样倚着墙缓缓倒下。

我眼尖地发现沙发上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。

是一张员工证,她是来酒店的,盘起发,很乖,很小。

李媛媛,那是她的名字。

“我额外加三倍的钱“

”帮我找个女孩“

”她叫李媛媛“

我扔掉手机,似乎在一刻有些茫然。

平板上的视频定格在他脱下表的那一刻。

三个小时以后,我戴着墨镜坐在开向机场的车上,

我在路上打算给程明礼发信息。

程明礼是我哥,三十四岁,不务正业,好玩浪荡,常年混迹于各大声色场所,只担了个董事的虚名,来自家公司上班的那天不是因为他喝的足够醉,就是因为秘书足够辣。

是个在我结婚那天预定了直升机,方便我哪怕戴戒指前一刻反悔了,也可以及时逃婚的疯子。

“为什么?”他那时问我“为什么非得结婚不可?”

“他爱我,也保护我”我握着花束,看着远处觥筹交错间的那人轻声回答。

一大段话删删减减,最后只留下了几个字。

“我想见你”

过了半分钟他发来一个境外赌场的定位。

“过来”他说。

我到当地时还是傍晚,天还没黑,街边五彩的霓虹灯就已经早早点亮,街头充斥着各异肤色和语言,人声熙攘,宛如白昼,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不夜城。

路旁的女孩们手里夹着烟谈笑打闹,她们穿着亮色的紧身裙,腰肢一扭,相继挎上路过男人们的手臂。

咸湿的风吹散了她们微卷的长发,像首软调子的歌。

有个腼腆黧黑的少年凑上来兜售手里廉价的镀银串子,他的口音浓重,似乎是新手,又害羞地结结巴巴说不全话,只会一遍遍翻腾着串子向我展示。

我本来没心情买,却在抬头看见男孩眼睛一瞬间改变了主意。

真像宋子渊。

以前的宋子渊。

眼睛黑白分明,干净又温和,像林中溪旁汲水的麋鹿。

“剩下的作小费“我将一张大面值的美元塞入少年的衬衣兜里,随手拿了一串小鱼吐珠的戴上。

他惊讶地咧开了嘴,捂着口袋笑得露出八颗大白牙,止不住地连声道谢。

我摆了摆手。

除了那双让人难以忘记的眼睛,我对宋子渊的初次印象也就止步于此了。

那时候我有男朋友,第一个男朋友,是一段眼里除了他再没有别人的时光。

他姓汤,是学校的特招生,能够几秒钟之内心算四位数乘法,张开眼睛笑眯眯地告诉我正确答案,每天打着好几份**补贴家用,校服刷的皂白,大大咧咧没心没肺,每天都笑的阳光灿烂。

他喜欢踢球,每天我都抱着两瓶水去球场上等他,看着他进了球后高举着双手朝我跑过来。

“程明仪,程明仪,你有没看到!我刚才简直就是盖德穆勒附体欸!”

那时我才十七岁,我真的以为能和他过完这一辈子。

后来,偶尔我也会想,如果这样,那一辈子大概会很开心。

但我长大了,念大学了,工作了,嫁人了。

他永远留在十七岁。

留在了学校的天台上。

当时我情绪太过歇斯底里,每天只是止不住的哭和做噩梦,刚开始还能遮掩,过了段时间,在不得不出席的场合上摔了酒杯后,立马就被我爸打包流放到了国外。

他一直都很有修养,也不曾动怒发火,只是掀起眼皮,像看一个濒临破产的项目一样,语气冷淡地给我下了一道逐客令:

“没想清楚的话,就不用回来了”

程明仪是程家的女儿,不能败坏程家的面子,不能做程家的耻辱,我晓得的。

我被安排在了麻省念书,书是没念进去多少,光在最后一排睡觉了。

有时照着镜子都会被自己吓一跳,脸上是病态的不正常的苍白,烟熏妆,长长的假睫毛,戴着唇钉,午夜醒来就就去喝酒。

整个人就像个鬼。

留在我身边的,净是些怂恿我刷爆信用卡的酒吧朋友。

有一天我选了一堂我自己都不记得名字的课。

宋子渊走了进来。

那时的他已经不太像只小鹿了,倒像一位完美无缺的猎手。

气质温良内敛,举止优雅贵气。

他坐到了我边上,正视着前方,展露了一个浅淡的柔软的笑容。

像是一路挣扎颠沛的旅人,在长途跋涉之后终于看见了热腾腾的散发着昏黄光晕的民舍,松了一口气便柱在门口再也走不动的感觉。

真是奇怪,我那样想着。

他鸦黑的睫毛轻轻颤抖,声音有些哑:

“程明仪,好久不见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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