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书)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全文阅读
编辑:静雨轩更新时间:2024-11-04 11:50:17
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
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挺好看的 觉得前期有点不好看 但后面故事情节发展起来就有意思了 还是我熟悉的行脚
作者:青山知烟雨 状态:连载中
类型:穿越重生
小说《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》是一本非常催泪的穿越重生作品,秦峰陈达海两位主角之间的爱情故事虐心虐肺,作者“青山知烟雨”创作的内容篇幅很短,适合一口气读完,详情为:我重生到1978年。坏消息:差点被打残。好消息:大山资源丰富,野生动物泛滥成灾,允许打猎。坏消息:没钱买枪。好消息:成了村里少女爱慕对象。坏消息:这个年代,物质匮乏,顿顿玉米面饼子、窝窝头、地瓜粥、穷的叮当响。好消息:枪法如神,百发百中。为了改变现状,我拿起猎枪,上山狩猎。开启不一样的人生轨迹。
精彩章节
“小三,快过来这边还有一只!”
俩兄弟围着林子周围检查了一圈,绳套陷阱一共抓住了三只野兔。
其中一只野兔,皮毛呈灰白色,身子又长又肥,一只手拎起来还有些费劲,保守估计八到九斤。
另外两只野兔毛色偏灰,体格略小,估摸着五六斤一只。
秦央拿出事先备好的麻袋,将野兔给塞了进去。
“小三,你运气真好啊!居然被你抓了三只,你这绳索套,系的有些特别啊?”
秦央看了看握在手里的捕猎结,有些出人意料,从结构上看比传统的吊脚套还要巧上三分。
秦峰当然对秦央的想法一无所知,此时他一个劲在脑中回忆。
蹲在地上,突然两眼冒着精光,起身拍了拍秦央的肩膀,道:
“哥,走,我知道哪里有好东西。”
秦央跟在秦峰后面,前前后后找到9个蜂窝,看得秦央目瞪口呆。
幸好带了防护服,说是防护服,还不是用烂衣裳破布拼一块缝起来的,抵不上真正的防护服,但也能免遭皮肉之苦。
除去两个地理位置太危险的,一共掏了7个蜂窝。
要不是实在拿不下了,秦峰还想继续。
这7个蜂窝重量超过300斤,加上三只野兔的重量,没得两个成年男人拿不下来。
秦央就地取材做了一个简易爬犁,将东西一一挂在上面,满满当当。
“小三,这无名山你咋这么熟悉啊?”
秦峰有些心虚地挠了挠头。
“嗨,这不是平日里没啥事,经常往山里头溜达,溜达次数多了,不就熟悉了嘛!”
秦峰哪敢如实告诉他,难道让他说自己是凭着后世记忆知道的?
这玩意怎么解释得清,所以他决定不告诉任何人包括家人。
“你可太厉害了!咱爸妈知道可要高兴坏了。”
秦峰在心里暗暗盘算了一下,这些蜂蜜留一些在家里自己吃,其余的都要拿去集市卖掉。
有钱了才能去买枪,以后上山碰见什么熊瞎子炮卵子啥的,底气才足。
秦峰心里已做好打算,只能一步步来。
“小三,村里的赵爷你还记得不?你要是对打猎真感兴趣不妨去拜访一趟。”
秦峰对这个赵爷有些印象,后世在自己父亲的葬礼上碰见过。
那段时间是秦峰最黑暗无助的日子,赵文良是少有几个在他最落魄的时候,伸出援助之手帮了他一把。
赵爷全名叫赵文良,他是白石村的相当有名的猎人,人称‘赵老炮’在十里八乡都有些名气。
那个年代的原始森林里,尤其靠的远些偏僻的林场,凶猛野猪野兽经常下山攻击村民,死伤不少。
碰到这种棘手情形,村大队就会请一些猎人专门去狩猎这种猛兽。
那首先想到的人就是赵文良,他是个经验老道的猎人,同行称他为‘赵老炮’,枪法如神,算是猎人之中的佼佼者。
“赵爷?等我回头抓个大个子,再上门拜访。”
‘大个子’这里指的马鹿野猪之类大猎物。
秦峰心里想的是,我总不能空着手上门拜访,他是后世对自己有恩之人。
虽然秦峰自认为不是个好人,但知恩图报还是懂的。
至于其他,他还真不屑。
两个人拖着爬犁,刚进村口,路上就碰见几个村里大婶子。
白石村就这么点大,但凡谁家出点啥事,传到这些老婶子耳朵,再传出来可能就变味了。
你说你在地里浇水,传出来就是你在地里拉屎。
“哟,秦家兄弟今天从哪里回来啊?居然弄了这么多的蜂窝回来。”
“是啊,你看你看,麻袋里面还有东西。”
秦峰对着秦央使了个眼色,也应付的跟这些人说了句:“李婶子,我们刚从山上下来,碰巧运气好。”
“啧啧啧,运气也太好了点。”
虽然有些怀疑秦峰说的话是不是真的,但在白石村谁不知道秦三是个什么德行,就是成日里溜街窜巷的街溜子。
秦峰自是不管她们怎么想他,这个年代虽然民风淳朴,但也不乏很多眼红势利的小人,所以最好是财不外露。
两兄弟回到家中,一进门易春梅闻声踏了出来。
见院子里堆满了东西,诧异道:
“你们俩今天上山了?这么多蜂窝...”
一边说着,一边上手东摸摸西瞧瞧,嘴乐得合不拢。
这么多蜂窝要把蜂蜜弄出来,只能采用传统取蜜的方法,放块大石头压一晚上。
秦峰照着后世摇蜜机原理做了一个简易木桶摇蜜机,将蜂窝一个个摇出来,于是几人齐齐上阵取蜂蜜。
易春梅也没有闲着,连忙将几只野兔拎进偏房,一阵剥皮拆骨。
秦家上次吃肉还是过年那会儿,秦峰自重生过来,连着吃了好些天窝窝头,感觉嘴巴都淡出鸟来。
没多久,偏屋里飘来阵阵香味,这肉香闻得几人哈喇子直流。
易春梅端着大盆的兔肉炖萝卜,上面飘着一层薄薄的油花,油水少了点,但不影响野生兔肉的清甜口感。
隔壁陈家。
陈达海趴在土炕上,**自上次被他老爹打开花之后,就没有下过床,直到今天**才好一些。
他突然仰起脖子,使劲往窗口嗅着,这肉香味谁闻了不迷糊。
陈达海扶着腰直起身子,小心翼翼从炕上下来,走一步,**伤口扯着生疼,只能一小步一小步地往门外走去。
叩叩~~
秦家大门突然响起敲门声,易春梅打开门一看,竟然是陈达海。
“海子是你啊,快进来,你好点了吗?”
陈达海被他老子狠揍一顿,很大原因是秦峰的缘故。
秦峰口中嚼着兔肉,目光瞥了过来,见来人是陈达海,立刻站起身迎了上去。
“海子,来得正好,今儿个开荤。”
说着便拿起一个大碗舀了一大碗兔肉,端到陈达海的手里。
陈达海看得眼睛都直了,也没有客气,端起碗大口喝一口汤。
“梅婶子手艺越来越好了,估计城里大酒楼的厨子见了都得自愧不如。”
“去去去,别开你婶子的玩笑,我哪有那么大能耐。”
几人围坐在院子里大青石桌前,有说有笑,其乐融融。
转眼到了晚上,秦爱国回来之后,得知秦峰今天又上山了,还满载而归,脸色相较前面几次,明显好了一些。
但仅此而已,关于送秦峰出去的事依旧没有松口。
秦峰的那个大舅,可不是个什么好人,后世因为这个舅舅,秦峰栽了个大跟头,扯远了。
秦峰见秦爱国心情不错,于是趁热打铁。
“爹,大舅他是个纯坑货,他那里不适合我。”
“你怎么说话的!他可是你舅!你要是有能耐的不要让老子给你擦腚。”
“爹,我知道从前是**了点,这不浪子回头金不换嘛。”
“你少给扯这个,不整幺蛾子出来,就当你是尽孝,最近山上不太平,少去。”
原来前几日有村民在无名山上,发现一只超级大野猪的活动踪迹。
大野猪之中的‘猪神’传闻最大的体重可达1000斤。
像这种超级炮卵子,攻击力非常恐怖,长长的獠牙,犀利无比,说不夸张点,那种薄一点的钢板,都能捅出两个窟窿眼。
‘炮卵子’特指公野猪。
这个消息秦峰并没有放在心上。
翌日,秦峰依旧起了个大早,这个年代没有闹钟,全靠生物钟自己起,当然晚起的人也少。
随便吃了点东西垫肚子,直奔偏屋。
地上摆着5个大陶罐,每个一个陶罐都装满了蜂蜜,一个陶罐的容积大约在40斤左右,这里一共有200斤的蜂蜜。
刚一出门,就看见陈达海在门口等着。
“海子,你怎么也起那么早?”
陈达海比秦峰小半岁,长得人高马大,一身蛮力,从小就跟在他**后面,以秦峰唯首是瞻,两人不是亲兄弟更胜亲兄弟。
“三哥,今儿个上山不?”
陈达海昨天在这里吃了野兔肉之后,回味无穷,想着明天也跟着秦峰上山打几只野鸡野兔回来。
秦峰微眯着眼,点头笑道:“哈,海子你今天跟我去一趟杨江市,回来再带你进山搞票大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