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指点迷津》by马铃薯炒土豆块
编辑:发呆草更新时间:2024-01-06 09:38:11
指点迷津
马铃薯炒土豆块写的指点迷津这本书文笔略显稚嫩,有些内容没有逻辑性,且人设也没有很大的新意,对于老书虫的读者来说没有太大的吸引力,不过作者马铃薯炒土豆块写了这么多,还是很厉害的。指点迷津这本书大约适合那些初涉小说的小嫩虫们
作者:马铃薯炒土豆块 状态:连载中
类型:穿越重生
蒙善唐小秋《指点迷津》是由大神作者马铃薯炒土豆块写的一本爆款小说,指点迷津小说精彩节选蒙善重生前,对象退婚,气急攻心,狂揍狗男女,落得关押多年,一身病痛。重生后,秉持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退亲还聘理所当然,放人自由刻不容缓,跟人桥归桥,路归路,划分界线。就在他打算好好生活,享受悠闲人生时,惊人的发现开挂了,猎物的狠迹一目了然。赶海时更是无往不利,很好……很行……钱都撞上门了,谁能不搞啊...
精彩章节
蒙善随手拿着一根大木棍,“你往它脑壳砸,我往它腹部攻击,想吃肉就鼓起恿气,撂翻它就能赚钱,不用走两小时去赶海了。”
两人合计着攻击方式,一旁的土狗却猛的窜了出去,两条精瘦的腿蓄满力量,三蹦两跳的就朝着猎物撕咬过去。
蒙善惊道,“狗子,别冲动啊。”但凡是个野猪,就它这体魄,一口咬上去,不得被甩飞了。
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蒙善急忙往上冲,这土狗陪伴他两年,冲劲足着呢,可不能让它崩了。
急切的冲进战场,靠近一看,顿时哭笑不得了,赫然发现对他们有攻击力度的猎物,居然是个山羊。
只怪大树遮挡光线,只看到亮晶晶的眼睛,潜意识就以为是野猪,谁能想到是头山羊呢?
山羊被土狗咬了一口,疼痛的挣扎着,更是发出了咩咩的惨叫声。
威胁到安全,潜意识就发出反抗,山羊借助锋利的角想把土狗撞走,奈何土狗紧紧嘶咬着,想在主人面前表现。
血腥味扩散在空气中,一场土狗和山羊的战争展开了博弈。
土豆急忙加入战局,与土狗配合着,钳制住山羊,“我靠!狗子今天爆发了,能耐大发呀!”
“这羊有点瘦啊,都是一头老羊了,咱们搞吃了还是还钱啊?”紧紧的把山羊制服在地上,让它完全动弹不到。
蒙善看着估摸100斤的山羊道,“你想吃,咱就搞吃了。”兄弟对他掏心掏肺的,一口吃没啥可吝啬的。
土豆满脸纠结,抬手摸摸唇角,拼命吞咽两下,明明馋的不行,却舍不得把这家伙搞吃了。
“还是换钱吧!总归还有老鼠肉呢。”手头有钱,才能搞肉吃。
蒙善点点头,这头山羊估摸还是早前大队养的,遗失后找不着踪影报了死亡,不露痕迹的宰杀卖掉肯定更好。
猪肉价1.1的价,山羊虽然带着点膻味,但不论是炖汤还是煸炒,都有它与众不同的滋味,一块总能卖上。
“先回去,血腥味浓,省得把猎物招惹过来了。”
腿一绑,抬着就走。
这个点基本都在梦乡当中,也不怕被人瞅见眼馋,毕竟贫困年间,能添点油水,吃顿肉都是求之不得的。
土豆边走边说道,“善哥,你能不能帮我拿钱啊?家里乱七八糟的,一带回去肯定就被收搅了。”
蒙善“嗯”了声,回到家把羊放大厅里,蒙雨听到声响爬出来瞅着,看到山羊时眼睛都瞪直了。
“哥,你又搞到猎物了?”
蒙善朝她挥挥手,“睡觉去,小孩子多睡觉才能长高,明晚给你炖汤喝。”
蒙雨听到吃肉眼睛亮晶晶的,还舔了舔嘴巴,那小馋模样,让蒙善勾唇笑了。
土豆也不走了,凑合的睡了一夜。
4点,鸡鸣声响起。
土豆把山羊嘴巴捂的严严实实的,紧紧的禁锢住,蒙善掏出锋利的刀开始宰割。
盆里放水和盐,确保滴落的羊血全部滴入盆中。
土豆看着他利落的刀法和手势,惊呆了。
“善哥,你这宰杀的手法一流啊,怎么感觉手法比杀猪佬更流利呢?”
村里就有一个杀猪佬,可他吃的胖胖墩墩的,身体笨重,完全比不上善哥眼明手快的刀法。
蒙善陷入沉思当中,蹲篱笆的那些年,啥脏活累活都得干,打扫猪圈,虽然不允许拿着刀具,但耳濡目染的,一整套工序瞅的明明白白的。
他也没想过动作会如此迅速,仿佛熟练于心,已经刻印在骨子当中。
“凑巧,万一山羊叫的太惨烈,不是被人发觉了,赶紧处理了,没时间唠嗑。”
土豆不疑有他,“哎”了声,两人齐心协力,很快把山羊毛搞干净了。
开膛破肚,板车上垫上一层尼龙袋,把羊肉搁上。
蒙善趁着空闲,把凝固后的羊血,用刀子切割,冷水下锅,把羊血煮成暗红色。
折腾好后过凉水,放入桶里,跟羊肉一块拉去镇上售卖。
土豆看他这熟练的手法挠挠头,眼中都是钦佩之色,“善哥,这是刚刚咱们搞的羊血吗?”
“怎么变成一坨坨细腻绵软的血块了?”满满一大桶的,看着就馋乎。
蒙善拍拍他的肩膀,示意他推车,“往羊血里兑上盐水,凝固过后,冷水下锅,小火慢熬,搞好就这么细腻绵软了。”
“赶紧的,别墨迹,过去镇上人口密集的市场,时间就差不多凑合了。”
40分钟后。
镇上,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走动着。
有忙着上工步伐快速的,有出门添置物品的,手上或拿着抽屉,或拎着蛇皮袋,不时三两辆自行车驶过,扬起一片尘埃。
两人找一处人口密集之地摆摊。
“新鲜现宰的羊肉诶,一块一斤,两斤送羊血,血块细腻润滑,能清除肠渍,清理肠胃啊。”
“走过路过的来瞅瞅诶,山里捕获的,机会难得一遇,喝口羊汤,尝口味鲜,身体暖暖融融诶。”
蒙善吆喝着,完全没有丝毫的怯场,大大方方的,有人瞧过时还大声的介绍着。
“婶子,新鲜羊肉送羊血,一块1斤比猪肉便宜,羊血带回去跟着韭菜一炒,滋味能馋苦娃儿。”
“这般细腻嫩滑的羊血何时瞅见过啊?搞两块回去尝尝鲜。”
大婶一瞅,的确不是马蜂窝形状,这手艺一绝啊。
价格比猪肉便宜,顿时停顿脚步了。
“年轻仔,你这手艺行啊,我还没见过如此细腻的血块呢!”
“就是,这玩意儿该咋处理啊?膻味重,就怕是折腾了,大家都不爱吃啊。”
蒙善回道,“冷水下锅焯水,捞起后放开水锅里熬汤,有条件放些小回香、白芷、生姜,炖半小时,再加点白萝卜,黄豆,滋味一绝。”
“你买回去保管是不会错的,吃的身体暖乎乎的,赠送的血块还能是道下饭菜。”
“羊肉难得一见啊,你买回去家人爱吃,肯定夸赞你呢!”
“而且还是现捡的便宜,错过今天可就没了,说实话,要不是手头紧,还舍不得卖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