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代狩猎:秦岭是我家小说
编辑:静雨轩更新时间:2024-05-14 09:51:23
年代狩猎:秦岭是我家
年代狩猎:秦岭是我家这是我看过书中,最不错的几本之一,强烈推荐,故事性很好,结构清晰很有画面感,故事完整,当之无愧的第一,强烈推荐。
作者:蜗猪 状态:连载中
类型:穿越重生
《年代狩猎:秦岭是我家》是蜗猪在原创的穿越重生类型小说, 余秋堂余春梅是《年代狩猎:秦岭是我家》的主角,小说描述的是:三千里秦岭人杰地灵,物产丰富,山里有无数珍禽异兽,名贵药材。有胆量,有本事,就能活的风生水起。余秋堂重回1984年,在这个枪猎不禁的年代,依着对大山的熟稔,赶山,采药,狩猎,养殖,日子过得风风火火。...
精彩章节
看已经吸引起大家兴趣,余秋堂接着说:“我先说说住,我们现在一共有三个窑洞,三姐你从旧厨房里搬出来,和云云住在我住的这个窑,我搬过去和伟伟一起住,厨房整出来做饭,搬家和收拾卫生的事就由三姐和云云完成,有没问题?”
“嗯,我们来收拾。”余春梅拉着余小云的手回答,这个年代的九岁女童,已算是家里杂事的小能手。
“然后是穿的问题,现在天还暖和,我们暂时将就下,等我赚到钱,秋季气温转冷,我们再一起换暖和的新衣服。”
“你要咋赚钱,叔叔?”小伟问道。
“哈哈,我自有妙计,到时候你跟着我就知道,不过我可提前说好,你只能假期里跟着我,等秋季开学,老老实实去上学,知道不?”
“叔叔,你有赚钱的门路,就带着我一起赚钱算了吧,上学又没人给钱,还要花你的钱,亏死了。”
“你不答应是吧,那我就不带你。”
拿捏余小伟这种小朋友,余秋堂自然不在话下,果然尝试未果的余小伟只好屈服。
整合好队伍,余秋堂便让大家分头行事。
三姐和云云去收拾厨房,他则是带着余小伟提着一个水桶,一个铁锹走上地坑院。
出门的时候,刚好看到父亲扛着镢头迎面走来,看到他们这副模样,问道:“大中午太阳晒的,要干啥去?”
“搞点肉吃。”
余秋堂笑笑,带着余小伟错开父亲身体,直赴山脚。
余得金不明所以,站在原地看他们走出很远,这才神情复杂地走下地坑院。
他感觉和儿子的距离好像突然拉开很远。
“**,一下子就翅膀硬了。”
.
“叔叔,我们这是要干嘛去?”余小伟提着水桶跟在余秋堂后面小跑着。
他现在只有一米六不到,跟不上余秋堂的大长腿,不小跑就会掉队。
“是要去水渠捞鱼嘛,现在不放水,水渠水位很低,根本没有鱼,我捞过啥都没捞到。”
西北天旱,为方便地里浇水,会沿着地头挖一道水渠,播种季节会沿着上游水,夏季山里雨水充沛,也会有水溢流进渠。
“不是捞鱼,我们去灌黄鼠。”
“啊,你会灌黄鼠啊?”余小伟很是惊喜。
“当然,我可是灌鼠高手。”
或许是重新玩起儿时的游戏,也或许是身体变年轻的缘故,凉风吹着,余秋堂的心情格外惬意,有种真正的放松感。
他和侄子走在山村小道上,路两旁都是各种各样的小野花,远处丘陵上一片片金黄或者青绿,空气中飘着股淡淡的清香味。
好悠闲。
“我咋以前没听你说过?”余小伟还是不信。
黄鼠是田鼠的一种,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,是西北田间地头最讨厌的鼠类,比家鼠稍微要大点,尾巴短一些,毛色浅黄,所以被人们称之为黄鼠。
这家伙会在庄稼地里打洞繁衍,一胎可以生四五只,最多能生七八只,主要靠偷吃地里的庄稼粮食为生,也会吃草籽和野果。
因为它们特殊的生活习惯,饮食结构,和松鼠,竹鼠一起,称为山村里的人们最喜欢吃的鼠鼠品类。
相对松鼠和竹鼠需要进山才能抓到更多,黄鼠在地里就直接能抓,只要有经验,往往收获不俗。
一只成年的黄鼠有两斤重,能产一斤多肉,对于缺肉食的村民来说,是难得补充肉类的主要素材。
不过,晚些年随着气候变化,很多家鼠也跑到地里和黄鼠杂交,导致黄鼠的品种发生异变,身上携带家鼠才有的病毒,吃了人会有各种不适,慢慢地人们才放弃捕捉黄鼠。
余小伟之所以很惊喜,是因为虽然黄鼠这东西就在地里找,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找到。
黄鼠很会掩藏自己的洞口。
若不是很专业,很有经验,可能地里蹿半天,一只黄鼠都抓不到。
就如同并不是住在大山脚下的村民们都能吃到打猎来的肉,真正会打猎,只是很个别的人。
余秋堂带着余小伟在水渠里灌了一桶水,顺着田间小道,来到一块毛豆田里。
现在是农历八月份,毛豆早已收割完,但毛豆收割时,散落在地里的黄豆粒还没被鸟类吃完,正是黄鼠和盖丽毛(松鼠的一种)大快朵颐之时。
它们会抓住最后一波食物充沛的机会,吃饱肚子,顺便积攒一些粮食,然后在洞里产下小宝宝,大概一两个月后小宝宝就能长大。
鼠类大多数不会冬眠,老鼠和田鼠都是。
但它们会在秋天粮食充沛的时候,尽力准备更多的粮食在洞内,冬天若是寻找不到足够的食物,就会食用备用粮食度过难关。
余秋堂先将水桶放在地头,带着余小伟开始寻觅黄鼠的洞穴。
余小伟兴致勃勃地跟在余秋堂身后,“叔叔,怎么找黄鼠洞?”
“想不想学?”
“嗯嗯,想学。”
“哈哈,那你老实跟着我,等找到我再告诉你,要小点声,走路步子轻点,它们都是贴地跑,远远就能感应到我们脚步声。”
“哦,轻点走。”
余小伟开始蹑手蹑脚,脚轻抬轻放,倒像是要偷鸡的贼娃子,余秋堂余光扫到,不由好笑。
两人沿着地茬呈“之”字型缓慢推行,不大会走出几十米远。
太阳晒的很毒,热的人满头大汗,余小伟也由开始的兴致勃勃变得打不起精神。
“怎么,坚持不住了,那就到地头树荫下歇着,我找到喊你?”
“能坚持!”
听叔叔这样说,余小伟急忙重整精神,挺挺瘦弱的小身板,“你能坚持,我就能坚持。”
“好,不愧是余小伟,等找到黄鼠,晚上让你吃最大块肉。”
余小伟一听叔叔给他画的饼,更是精神抖擞。
年轻就是好。
余秋堂笑笑,等年龄稍微大点,就会发现全世界都在画饼,牙口不好,一般都嚼不烂。
“不过叔叔,还是挺难找的哦。”
余秋堂点点头,“那肯定啊,要是简单的话,不都被人捞完了,还能轮得上我们。要是一天能找到一窝,就算没白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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