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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卷赶尸人by我行将止第1章

编辑:雾雨靡更新时间:2023-05-17 10:54:26
内卷赶尸人

内卷赶尸人

好书,内卷赶尸人在人物的刻画上略显成熟,情节紧凑,这样的书也不算多了

作者:我行将止 状态:已完结

类型:悬疑灵异

网络大神“我行将止”带来了一部最新作品《内卷赶尸人》,小说情节生动,是值得一看的佳作。详情概述:我是一个赶尸人,最近圈里很流行内卷,于是我也跟着卷,本来一次只能赶十具尸体,我偏要赶二十具,卷死同行!然后,我的僵尸们跑了。二十具僵尸,好难追回来的说。我很生气,问我的副手,一个死了八百年的僵尸王:“你咋不管好他们?”副手很生气,默默对我翻了个白眼:“尸太多,管起来很累,不想管。”“又不是管不住,你......

精彩章节

我是一个赶尸人,最近圈里很流行内卷,于是我也跟着卷,本来一次只能赶十具尸体,我偏要赶二十具,卷死同行!

然后,我的僵尸们跑了。

二十具僵尸,好难追回来的说。我很生气,问我的副手,一个死了八百年的僵尸王:“你咋不管好他们?”

副手很生气,默默对我翻了个白眼:“尸太多,管起来很累,不想管。”

“又不是管不住,你为啷过不管?”我对副手的摆烂行径感到不耻,对他进行了强烈谴责!

副手气得把额头的黄符揭了:“你一次加那么多具尸体,给我加报酬了吗?”

我是一个赶尸人,我现在很害怕。首先,我带来的二十具尸体只剩一具了,其他的都跑了,如果不把其他尸体追回来,我要赔雇主很多很多钱。

其次,我很穷,非常穷,穷到没有钱给尸王加报酬。没有报酬的尸王会摆烂,不给我管尸体,尸体会跑,我会赔钱,没钱给他,他摆烂……

陷入了恶性循环。

而且现在尸王很生气,这荒郊野外的,要是他咬我一口我都喊不到人来救我。

我是一个赶尸人,赶尸行业最惨的人。

为了让我的职业生涯继续下去,我忍痛和尸王睡了一觉。对,没错,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。

我家在二十年前一跃成为整个赶尸行业最牛的赶尸世家,就是因为我们掌握住了尸王。

至于怎么掌握住的,大概就是尸王之前是埋在我家底下的,一个圈内大佬把它挖出来,但是尸王懒,秉着从哪里被挖出来就在哪里住下的理念,尸王住到了我家。

摆烂这二字从他被挖出来的时候他就开始执行了。

好了,话说回来,别人家的小孩从小玩的都是骑木马,有钱的家里还给买自行车。

我不一样,我从小就是骑在尸王脖子上长大的,他那口黑木棺材我都摸清楚了,心情好了就和他挤挤,心情不好就把他轰出去自己睡棺材。

就是这么吊!

大概五岁那年,和我玩的很好的一个小屁孩拉来一个小姑娘,他给我炫耀:“他们说这是我的童养媳,你没有吧!”

事实证明小孩有时候的攀比心真要不得,我那时候急吼吼回家找我爷一顿哭,想要一个童养媳。

大概是我哭的太吵,我爷没了耐心,烟斗子指指外面站着晒太阳的尸王,说:“童养媳童养媳,以后那就是你童养媳!”

我当时很开心,终于我也有童养媳了,大太阳底下的尸王眯眯眼睛,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就点头了。

然后我爷牙都吓飞了,哭了一个晚上,没想到因为他一句气话,我家差点绝后,还好后面我妈给我添了个妹妹。

尸王自己其实也只当那是个玩笑,但在我二十岁那年,我和他还是结婚了。

为什么呢?怪我,我馋他身子。

我觉得没有人可以在尸王的美颜攻击下保持本心,何况他还是我童养媳。

尸王很白,真的特白,用网络语言就是,死了三天都没有他白。

废话,我媳妇可是死了八百年的,那死了三天的能比吗?他埋在地底下那么久,一点太阳都没晒到,白的跟纸一样。

但是巨好看。

肤白貌美大长腿,我家尸王样样占,而且后面还翘。

我第一次对尸王动涩心很早,做那啥梦都是梦到他。第一次敢把涩心化成行动,是我十八岁,高考完,尸王陪我喝酒,他喝普通酒喝不醉,我给他灌95%纯度的酒精。

僵尸喝醉了也会脸红的,我实验过,白白的脸颊上跟涂了胭脂一样,晕起淡淡的红,贼好看!

我当时就扑上去了,然后被一脚踹飞了好远,还好亲到了,不然我白飞了。

事实证明,人死了,嘴也还是软的。

我很快乐,快乐到尸王喝醉了把我家拆了的时候我都还咧着嘴傻笑,然后被我爷打了一顿。

他不理解我为什么要给尸王喝酒精。

很简单,第一,灌醉他,趁他醉,亲他嘴!第二,消毒,他死了八百年了,不吃不喝的,也不知道这肚子里有没有细菌,喝点酒精杀杀菌挺好的。

不过尸王有点小气,从小到大睡一口棺材的未婚夫夫,亲一口怎么了?

当然,他踹我也是可爱的。

大一寒假,我回来的时候没看见院里那口大黑棺材,可给我慌的,以为有人偷尸。

问了我爹才知道,是尸王叫我爹埋的。

他在躲我?!!!

躲得过吗?埋的了棺材跑不了坟,我拿起铁锹挖了三天没歇,终于连尸体带棺材给挖了出来。

埋的可真深啊!

我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挖老婆坟的人了吧?郑重声明一下,我不是渣男,不是。

那天尸王被挖出来,看到我之后只问了一句:“不后悔?”

我点头。

“以后可没有悔的机会了。”

然后我们就结婚了,中式的,他穿着黑红配色的喜服,长袍广袖,素白的手指放到红的布料上,攥着拳头的时候骨节分明,微微颤抖着冒汗。

是个人都忍不住。

我反正没忍,问我这么菜为什么是上面的?因为我媳妇懒,我家尸王能躺着绝不站着,能不动就不动的。

他平时就喜欢靠在棺材板上晒太阳,懒散地半阖着眼,睫羽下一小片扇形阴影,唇是淡色的苍白。长发铺在脑后,枕着一直手,黑袖垂落,随风轻轻的动。

抬眸看过来的时候,眼珠格外的黑,泛着淡淡的光泽。他全身上下没一处不好看的。

动情之后身上某些地方总会浮现如霞雾一样嫣红,神色疲懒地靠在我怀里。

就很好看!

鸡儿梆硬!

但是不行,僵尸的体力真不是人类能比的,我还年轻,不想肾虚。

结婚后尸王的棺材就搬进了我房间,天热的时候我们做完会一起睡大床,他的身体凉凉的,免费空调,就是有点鸡冻。

天冷了我们有暖气,还是可以睡温暖的大床。

那个棺材只有玩情趣的时候可以用到。

继续说回来,我那么大的二十具僵尸跑了,我现在需要出卖色相让尸王给我追回僵尸。

一次过后,尸王终于收到了自己想要的报酬,蹦着去找其他僵尸了。

而我还坐在树底下度过贤者时间。

我,一个赶尸人,最终靠出卖肉.体卷死其他同行,走上了不破产的巅峰。

哦,有人问我媳妇那么懒为什么还要跟我出来赶尸?当然是因为我每次赶尸的时间比较长,他想我想粘着我所以才和我一起了!

你们这些没对象的懂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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